如果公務員至少會汪汪叫

3 月 / 01 / 2004

1997年我到捷克自助旅行時,曾經走進一家位於半山腰的唱片行問老板最喜歡的本土歌手是誰,然後就買了兩張他最愛的CD。捷克人是高傲嚴肅的民族(在我看來),這張由某位中年男歌手演唱的CD聽來哀傷而自有尊嚴。很適合心情不佳時聽。

今天就是個讓我心情不佳的日子。網站跟鬼鬥了半天還處於下風。早上打電話去行政院勞委會詢問我們新增行業申請的結果如何,勞委會工會股的科長竟然告訴我申請被駁回了。原因是我們申請的行業“範圍過大”。而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的官員在會中又沒有為我們說明。行政院勞委會在會中問台北市勞工局對我們申請創意服務業工會的新增行業有何說明。北市勞工局竟然說沒有。此案就這樣被駁回。

我對台北市勞工局的官僚無能公務員真是深痛惡絕。

如之前曾經說明過的,因為廣告公會已經被看板業者為主的從業者給登記去了。現行工會法不准同樣名稱重覆成立工會,我們於是必須申請新的行業,方能成立新的工會。

我在與台北市勞工局工會股往來一年的過程中,該處的公務員一逕是“你們去參加原來的工會不就好了!”對於我們的說明,官僚公務員從來沒有興趣聽。當我們堅持申請新增行業時,他們不問我們理由,也從不曾要求我們說明或跟我們查詢書面以外的申請理由。在我們由遞件到他們送件去跟行政院勞委會開會的相當漫長的時間中,從來不曾有過任何一位公務員跟我連絡。這應該表示他們對申請的內容沒有疑義。

而他們竟然在行政院新增行業審查會中只說他們沒有意見,就讓行政院把這項申請駁回。

我問行政院勞委會的官員:請問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在新增行業審查中有為任何一項申請辯護嗎?

答案是:沒有。行政院官員說,因為他們根本不在乎。

我可以告訴你他們的確是不在乎。當我們送件時,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的官員叫我們“那你就送好了,反正行政院勞委會那邊很奇怪。他們想什麼我們也不知道。”他們既不想了解申請人為何送件,自然到行政院那裡去開會沒有意見。更遑論為送件提說明。

我們要這樣的官員幹嘛?設個自動轉文系統還比他們有用呢!自動轉文系統還可以多寫個動畫,吃進公文後讓它汪汪叫兩聲,也比他們有反應。

行政院勞委會的官員其實也比台北市勞工局好不到哪去。之前我曾經跟該會的某位官員保持密切連繫。我們發給勞工局的文也特別依他的吩咐照會給他。今天勞委會負責工會的科長告訴我,這位官員在開會當天剛好出差去了,以致於沒有為我們說明。而這位科長本人,在聽了我的抗議之後,也只是說當場沒有人替我們說明所以他們主管機關就駁回了。還問我為什麼之前不跟勞委會聯絡說明。現在反正來不及了,我們就再等半年吧!

我反問他,你說得好容易,你知道我們已經等一年了嗎?你知道有多少人沒有勞保嗎?他說這是台北市勞工局處理態度的問題。可是,他們這樣推來推去,我們在中間的小老百姓要怎麼辦?北市勞工局說我們就送吧反正他們也不知勞委會怎樣想。勞委會問台北市勞工局件既然是你們送的你們有什麼說明嗎?沒有,好那就駁回。小老百姓上門抗議:你們怎麼不早跟我們說明。你們公文要寫的很精準才行阿!(我們的公文被台北市勞公局修改過了,以致不過,跟修改簡化後造成的誤解也脫不了關係。但是行政院勞委會望文生義發生誤解,還回過頭來怪我們公文沒有寫得很精確。真是oxoxoxoxo!)

總之,我跟行政院勞委會約了時間,下週二親自去他們那邊說明。我也跟全國工總連絡,他們讓我們準備全部往來文件,看有否申訴可能。所以我們又要去跟台北市催件(趕快拿到駁回理由才能抗辯)。

寫到這裡開頭說的那張CD都放完了…… 總之,我對今天所發生的事只有一個感想:對付官僚真的是需要專業的!難怪會有工總會這種組織。難怪他們對所有發生的事情總是會問:要不要我們幫你去抗爭?

工總會的郭明珠小姐說,抗爭不一定是去搖白旗,用公文書答辯,讓多一點人去給官員施加壓力也是抗爭。而多花時間去跟公務員說明也是抗爭。這就是我現在會採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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