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代理商營運表現指標

6 月 / 05 / 2006

廣告代理商的營運表現應該怎樣評價?英國的廣告主組織、廣告代理商組織,跟採購人員專業組織最近出版的一份文件,在附錄部分引用了了英國專門為廣告公司執行會計業務的Willott Kingston Smith事務所所出版的研究報告,提出以下的指標:

1. 營利空間(operating profit margin):
營利(operating profit)占收入(gross income)的百分比。營利空間反映廣告公司將收入變為利潤的有效程度。也影響廣告公司為服務收費的方式、提供服務的效率、和控制營運成本的能力。

2.每位員工創造的收入(Gross income per head):員工生產力的衡量標準。據WKS指出,近年來,廣告代理商收入因為採購人員介入造成對費用收入(fees)和行政費(mark ups)的緊縮,以及折扣的增加,而受到嚴重影響。要增加獲利最重要的是要為業務費用適當的定價。(在前述的報告中有提到,獲利佳的廣告公司中許多有由主管和業務執行人員都一起受談判訓練。談判能力對廣告公司獲利已成為不可獲缺的必要條件。)

3. 人事成本/收入百分比:廣告代理商是否僱用太多員工,或薪水是否太高的檢視標準。報告指出,為了控制成本,(英國廣告代理商的)經理人已經開始抗拒增加薪水的壓力(想必談判技巧在此也大有用處),並調整僱用過多人員(overstaff)的狀況。有些代理商也運用自由接案者或以表現計價的制度控制人事成本。

4.每位員工創造之營利:員工生產力和成本控制的指標。

根據WKS,行銷服務公司在以上這些關鍵指標上的表現,應該達到以下標準:

1. 營利空間(operating profit margin)須達15-20%,
據報告,英國前50大行銷服務公司中有35家未達此標準。

2.每位員工創造的收入(Gross income per head)必須超過8萬英鎊。(約台幣482萬元。)
據報告,英國前50大行銷服務公司中有27家未達此標準。

3. 人事成本/收入百分比:人事成本不應超過收入的50-55%。
據報告,英國前50大行銷服務公司中有34家未達此標準。

4.每位員工創造之營利必須超過1萬英鎊。(約台幣60萬元。)
據報告,英國前50大行銷服務公司中有28家未達此標準。

以上報告顯示英國前50大行銷服務廠商中有一半以上獲利都未達理想。上述三專業組織因此採取行動開始研究並制定白皮書,讓廣告產業能創造出幫客戶賺錢又能為自己賺錢的創意。以上的指標相信值得台灣的行銷服務業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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