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號跟大號之別

4 月 / 12 / 2006

昨天被抓去參加4A廣告獎的頒獎典禮。結果就多了些推不掉的採訪約。今天早上,接到某廣告公司的總經理打來,本來是要安排採訪的事,結果她劈頭就問我,對昨天得獎的某作品的看法。

我說,台灣廣告代理商努力要作出能得國際廣告獎的作品,很值得鼓勵啊!

她很驚訝。因為她本來已經準備好跟我說該作品有些哪裡不通不合事實之處。並且都已經說了擔心這樣會給年輕一代廣告人樹立不良的榜樣。結果我的態度讓她大吃一驚。半晌,她問:你的態度很正面耶!

我跟她說,我以前道德標準比她還嚴苛。她問我為何改變,我提出了下列理由:

1. 廣告這行現在的規則就是這樣。空談道德,我覺得沒有意義。既然大家都知道規則如此,不如照著玩,並且擊敗規則。至於對年輕人的影響,我覺得這光靠空談也沒用,留給市場決定吧。

2. 廣告公司得獎跟不得獎所造成的差異,如今因為很多其他的營利單位──太多的廣告獎,太多無意義的得獎數統計,等等──更加惡化。有些集團都由全球總部直接下令要得五大獎,目前這階段市場規則就是這樣,很難不下去跟著玩。

3.事實上,光看泰國和印度的創意人這幾年地位迅速提昇的狀況,就知道得獎的「正面」效果不但好,而且快。況且更有「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延伸效果。要是因此能夠提昇整個市場的知名度,讓廣告人更有機會做到好工作跟大案子,那,why not?

4. 台灣已經被邊緣化到一個可怕的地步了。台灣的作品在國際上的競爭狀況是不公平的。在這種時候我不覺得高揚道德的大旗能夠解決問題。你就是在作廣告業,又不是在競選國際好人好事代表。

其實,廣告獎評審對你的廣告是不是scam,是很在意的。大家都是內行人,也都看得出來。問題有些明明是scam,還是能讓國際大獎的評審願意把票投給它。有些廣告,就算不是scam,還是讓評審懶得投給它。

德國某著名的創意人在Archive的採訪中,曾經用游泳池來比喻這個狀況。他說,這就像大家都在游泳池裡,總是有些人會偷偷上小號,無可厚非。但是要是在裡頭大號,那就不可容忍了。

我覺得這就是大號與小號之間的拿捏。

附加一點,MSN的副總林燕,出身廣告公司。她就說過,其實廣告公司參加廣告獎是一種投資。要是廣告獎得獎,可以少參加幾次比稿。

台灣的客戶對於廣告代理商是欠缺尊重的。每次比稿,欠缺國外有比稿顧問協助下的專業評估,動輒叫一堆廣告公司來參加。微薄的比稿費跟大家熬夜加班的辛勞怎麼能比呢?胡亂參加比稿,花費的經費也不少,要是經由得獎奠定一定的地位,讓主動上門的客戶增加。能夠少參加一些亂七八糟的比稿。那真的是蠻划算的投資。有些經理人或許會說,比稿是操兵。但是參加廣告獎也是操兵啊!而且至少是主動操兵,向經營專業的廣告獎投稿,至少是跟有sense的人說話。不像胡亂比稿,常常是作賤人力,卻跟一些亂沒sense的客戶攪混。

One Response to “小號跟大號之別”

  1. Anonymous表示:

    常夏:
    该乱就让他乱去吧
    好比路上女生穿的越来越少
    我不会去说道德败坏了
    我会用心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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