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7, 2006

我的冠軍一號

在北新路左轉往大忠街那方的轉角等紅燈時,一個小朋友跑過來大聲喊:“是冠軍一號耶!”

他說的是我正騎著的愛車。美利達牌的“冠軍一號”型車。

這小鬼,蠻有眼色的嘛!我心裡想。八成是在我家這裡附近那間美利達車行混的小鬼之一。

這小鬼的朋友眼力不及他。但是一聽也跟著他跑過來說:“真的嗎?”

“對啊!冠軍一號啊!全套XT耶!”(XT這名詞在車行聽過,好像是講我車的變速系統。)這兩個站著高度還不到我騎著車的大腿高的小鬼開始對我的車品頭論足。人家這麼熱情,我車主人總不能沒反應吧!我說:

“你蠻有眼力的嘛!你也是楊老闆那邊的啊?”(翻譯:你也是在楊老闆那邊混的小鬼之一嗎?)

“對啊,楊老闆我也認識啊!”人小鬼大,儼然一副他很吃得開狀。

“你買多少?”小鬼問。

“兩萬九千五,”我老實招認。

“那你是x煞,不是碟煞。因為碟煞要三萬六。”小鬼說。

對啊!x煞是啥我搞不清,不過我知道我不是那很炫的碟煞。反正我當初買也是跟著朋友亂買的。

小鬼的朋友說:“那她是卡蹦的嗎?”(她──就是我......的車,小鬼們其實認車不認人。卡蹦──碳纖維之意也。)

“沒啦!卡蹦的一個車架就要三四萬耶!”小鬼很權威地說。

我搖頭,說:“哇,太貴啦!”

小鬼瞇著眼,眼神渙散,不知道是在表示對我的不屑,還是神遊他的碳纖駿車美夢中。忽然,他問:

“ㄟ,你要不要參加一個活動,免費的喔!”

原來,9月23日淡水地區將舉辦一個腳踏車節。小鬼說:“你只要騎過去,就可以領T-恤。詳情你可以問楊老闆。”(我這竟敢嫌碳纖維車架貴的大人顯然已經被判定必定會為領一件T恤參加活動。)

這時,久候的綠燈亮了,我跟小鬼們說,好啊!那我先走啦!兩個小鬼很熱情地一起揮手說:“掰掰!”

說老實話,當初我是跟著玩家朋友趁著“八萬變兩萬九千五”的特價一起買車。對車子實在沒啥研究。不過,已經有兩回被不認識的小鬼們大叫“冠軍一號!”了,不得不對我家附近這家車店的影響力肅然起敬。看來,以後在我家附近騎車也不能隨便,精神不必昂揚,服裝也可以不必整齊,車呢,可要擦得乾乾淨淨才行咧。

*後記,隔天我果然乖乖拿溼抹布把車子從頭到尾到輪胎給抹了個乾乾淨淨。小鬼街道委員會威力大也哉。

7 Comments:

Blogger 爐主納豆 said...

這個生活小故事真是可愛極了。

我在想像那個"哇!是冠軍一號耶"表情。

真是有活力的淡水鎮民。

11:38 PM  
Anonymous tm said...

糟,看到你對這兩個小鬼的描述,我大概知道原來我小時候可能是被人這麼看待的 :Q

不同的是,那時候從沒想過自己真的可能願意也花得起那樣多的錢買台公路車。

2:13 AM  
Blogger moses is blue said...

原價八萬多
未免有太貴了吧!

2:13 PM  
Blogger 披頭王 said...

報到先!

7:57 PM  
Blogger 小魚 said...

不用報到。

10:44 AM  
Anonymous sailin said...

哇拉拉,妳竟然買了如此高檔鐵馬
全車XTㄟ,這是SHIMANO家族排行老二的變速系統,光一套售價就要兩萬呢!真了不起阿
我最奢侈也才裝過第三等的LX阿,妳改天騎來台北讓我們把一下嘛,獲釋改天我和馬丁期車去淡水找妳尬車好了

8:44 PM  
Blogger 小魚 said...

是喔,我也搞不清楚我買的是這麼高檔的東西。

來淡水找我,我帶你們騎我最愛的路線囉!

上山下海都有。還可以騎到金山在騎回來咧!

9: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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