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坎城公關獎

6 月 / 22 / 2009

2009年坎城公關獎的大獎,頒給澳洲旅遊局的“世界最理想的工作”。這件作品之前在One Show也獲得大獎

公關獎評審團選出的得獎作品名單,最讓人驚訝的,應該是,這份名單看起來跟其他獎項的名單差不多:如果不說是公關獎,說是促銷、網路、直效、媒體、整合廣告獎,應該也不會覺得突兀。

而我們的好朋友伊藤直樹果然實現諾言,把他的“愛的距離”拿來報坎城公關獎,而且順利獲得金獅獎一座。(這些人為什麼要什麼有什麼啊!)而“趕快拽去姥姥家”(The Great Schlep)也獲得坎城公關獎的金獅獎。這會不會讓你很疑惑,到底公關獎是在選什麼樣的作品啊?什麼是公關的定義啊?

因為我沒有很欣賞公關獎的評審團主席Tim Bell爵士先生(他大概代表老好幾代的公關人吧!講話挺不明確的)就跑去問兩位美國的女性評審Carol Cone和Nancy Seliger,果然她們講話比較清楚。

Carol Cane的意思是:公關可不是有媒體露出就好了(Public Relationship is not publicity),在這數位媒體改變媒體生態與消費者行為的時代,不可能只是寫個新聞稿,而是要真的給人一個好故事。因此,當有真的有好故事時,當然是因為本來就有好創意,而這是為什麼坎城公關獎選出的作品跟其他的獎長得很像。就是因為好創意就有好故事,引起好的對話。她還說,現在的公關不是媒體管理,或新聞稿管理,而是對話管理。所以,總言之好作品就是好作品,不管是在哪個獎項。

第一屆坎城公關獎選出的作品結果很多是來自廣告公司,而不是公關公司,而評審團說他們也不會覺得這樣不好。不過這真的是讓人困惑,特別是第一屆公關獎的評審團主席Tim Bell並沒有很好地說明公關獎的意義,(覺得他挺被一個伶俐的女生非常多的評審團給帶著走了,幸好他也沒有很想要照自己的意思選作品的樣子),記者也多半搞不清楚公關獎要幹嘛,結果就留下一個很令人困惑的場子。很多記者都非常疑惑地離開評審團記者會場地。我把Ito桑上次來台灣時跟大家講的關於公關對他的作品的意義的那套理論跟日本記者講,她還要引述我咧。(請08年坎城廣告獎結案報告的讀者翻開本刊的第293頁,Ito桑對公關獎的意義和他為什麼要去報公關獎,有非常清楚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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