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的創業精神和廣告業的創業精神

1 月 / 15 / 2004

昨天和同事聊天時,終於了解為何我那麼喜歡《晚班裸男》這本書。(對我來說想法總在跟別人說話時產生,在說完後忘記。因此提醒自己,這回一定要馬上寫下來。)

我在廣告公司有個兼差,每週一次準備一些東西和大家分享。有時是看廣告獎的得獎作品,有時是看一些廣告業相關的書和資料。雖然我會問大家,“今天要來上課嗎?”可是我不會覺得廣告真的有什麼東西可以“教”。但如果有東西可“學”,我覺得那就是一種信念。一種“我應該也作得到”的信念。

說真的,我的採訪工作讓我有機會跟很多非常成功的廣告人有當面接觸的機會。我和其中許多人保持聯繫或成為朋友。從這些經驗中我覺得,要在廣告業成功,真的,那就只是態度和信念的問題。──你相不相信廣告可以fun,可以不必總是客戶命令你,的確有機會作出得獎甚至偉大的作品?

而這跟宗教一樣,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我工作的廣告公司不是那種以得獎出名的公司。相反的我們被沒有安全感而每年必比個好幾(十)次稿的客戶折磨得很慘。這個經驗對於我的採訪很有幫助,使我去採訪時,更有興趣問“你們到底怎樣作到的?”而不是一些形而上的美學與玄學辯証。而採訪Mother的Mark Waites,我也一直逼問他,為什麼Mother可以獲得這麼高的聲名(和利潤)。他的回答也一逕簡單:Mother當然只做適合自己的客戶。我問他,可是不是大多數的廣告公司都還是會去追逐不適合自己的客戶?他想了一下,回答是:“可是那沒道理阿!”

Mark Waites其實很受不了被採訪。所以當採訪刊出,他收到來自各國的許多來信時,非常意外。他寫信給我告訴我這件事。我則回信問他那來信都說些什麼?寫信給Mark Waites的人,多半是表示羨慕、羨慕、非常地羨慕──對於Mother總是開除不適合的客戶;對於Mother總是可以不去比不適合、想法不同的客戶;對於Mother總是能得到“要不然就非常喜歡我們,要不然就再也不會出現”的客戶。我回信給Mark Waites:“我告訴過你的。你們的特別之處就是別人覺得很難的,你們作得到,當然令人羨慕。”

這次在印度時遇到另一位非常成功的創意人Jeff Goodby(極其成功的Goodby Silverstein & Partners的創辦人之一和創意總監)。跟他請教這問題。他的答案也是一樣:人生那麼短,為什麼要作不好玩的事?一定要好玩才行。所以他們會花“百分之兩百”的力氣去比稿。一定要好玩到即使沒比到也不在乎。一定要好玩。

這是一種宗教。可以好玩,必須好玩。而且沒有理由不好玩。

你相信嗎?你相信嗎?你,相信嗎?

在矽谷的這些人相信。書中記敘了來自各方,在這裡看到夢想的小人物。其中有些屢戰屢敗,屢敗屢戰。有些人自我懷疑。有些人則從不放棄夢想。

如Hotmail的創辦人巴提亞(Sabeer Bhatia──剛好是個印度人!)。他在矽谷的創業者中留下的傳奇是,那個被20家創投公司打回票,終於創業成功,並把Hotmail以四億美元賣給微軟的人。而他成功的道理──他發現,所有那些寫下矽谷創業傳奇的人,跟他一樣,都只是有血,有肉的人。他們作得到,他應該也作得到。

這,就是我喜歡《晚班裸男》這本書的原因。在廣告業今天很難得一見的創業精神,在這本書裡澎湃著。那裡有相信“我也作得到”的人。有很多、很多這樣的人。

Jeff Goodby說,他覺得今天的廣告業跟他們當初最大的不同就是,願意創業的人少了。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也許是怕吧!大家不想放棄固定的薪水。怕手上有房貸和汽車貸款。可是“長久來說,自己創業是賺得比較多的。雖然一開始有一段很困難的時間。大概大家都因為那樣而害怕。”

也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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